如果包装设计已被顾客接受且有特色时,文字编排风格、平面图像与色彩等设计元素便可视为专有或可拥有的财产。通过这种专有属性可以通过政府申请合法的商标或注册而取得所有权。在商业的长期使用之下,这些包装设计所涵盖的专有特色与品牌逐渐在消费者眼中联结,包装的专有设计则以刻意营造“独特”与“可拥有”的设计取向作为实践目标。
如果说包装设计是一般所谓品牌范畴内的一部分,那品牌又该如何被定义呢?简单来说,品牌就是产品或服务的商号。然而在今天的世界中,品牌的使用层面已经无所不包。虽然数十年来,品牌这个名词一直被大量使用于各行各业中,且衍生出多方面的定义,但从包装设计的角度来看,品牌指的是一个名号、商标的所有权,品牌也是产品、服务、人与地点的代表。品牌所包含的范围涵盖了文具与印刷品、产品名称、包装设计、广告宣传设计、招牌、制服等,甚至建筑物也应在考量之内。
根据产品本身、情感涵义及如何满足消费者期望等,品牌被消费社会所定义,并逐渐成为将如何在消费者脑海中区别自家公司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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